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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伊犁州伊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电力招标 2026-02-13 13:37 113次浏览

招标推荐@伊犁州伊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FXSG2026010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州伊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新建4+1回排管,新建4+1回过路拉管;新建电缆井;新建10kV电缆线路1760米,新建2进8出环网柜,新建3进4出环网柜,新建1进1出电缆分接箱;原有10kV电力电缆恢复供电。(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伊犁州伊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犁州伊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 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3日10时00分到2026年02月26日19时30分

- 获取方式:来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2日16时00分

- 递交方式:伊宁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2日16时00分

七、其他

伊犁州伊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犁州伊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3月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XJFXSG20260108

- 项目名称:伊犁州伊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

-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 招标内容:新建4+1回排管,新建4+1回过路拉管;新建电缆井;新建10kV电缆线路1760米,新建2进8出环网柜,新建3进4出环网柜,新建1进1出电缆分接箱;原有10kV电力电缆恢复供电。(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与前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一致)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伊宁市。

3. 方式:来人领取。

4. 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3月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携带证件: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一套即可)、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中级及以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中级及以上)、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近3个月在本单位发生(且不少于一年的)社保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上述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以上证件原件资料核验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