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丽江市古城区高原花卉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J招-2026-1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市古城区高原花卉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丽江佳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花卉种植温室26944㎡、新建配套车间5504㎡、新建服务中心2756.5㎡,配套建设公厕、集装箱摊位等辅助设施,同时开展道路硬化、景观绿化、综合管网等室外及附属工程,进行数字化并智能体全产业链平台搭建。拟投资10864.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7899.71万元。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丽江市古城区高原花卉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
- **预算金额**:96.5万元。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等,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招标内容为准。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咨询审计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以采购人书面委托起止日期为准)。
-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丽江市古城区高原花卉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2.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2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②提供2025年2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4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②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0〕38号文)的要求,在磋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磋商小组备查)。
2.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 **财务审计负责人**:持注册会计师证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财务审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 **项目组其他成员配置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其他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的不少于1人,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1人,造价人员不得少于2人,财务人员不得少于1人。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不超过2家。
- 联合体应以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验的单位为牵头人。
- 联合体各方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成员。
- 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24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 **获取方式**:
1. **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将公司相关信息,发送邮件至邮箱获取磋商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若有),代理机构对电子邮件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2. **现场获取**:在丽江市现场获取。
- **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递交方式**:丽江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