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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眼科医院建设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电力招标 2026-09-18 14:45 47次浏览

2026年-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眼科医院建设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眼科医院建设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眼科医院建设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

2.2项目编号:DCZBHT-2026-2069;

2.3建设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9314.59m2,总建筑面积17377.22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044.17m2,地上12333.05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栋医疗综合楼及配套设施;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含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9其他要求:

3.8.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8.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2)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邀请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3)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0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每天(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上午10时0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

联系人:赵磊
电话:189-1022-1674
邮箱:ztzbxm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