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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法律服务框架协议入围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服务招标 2026-05-11 08:57 14次浏览

最新资讯!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法律服务框架协议入围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ITEN-ZB-202605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法律服务框架协议入围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入围招标,招标人为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诉讼类法律服务:按委托,担任招标人尚未结毕的主营业务以及资产处置业务等所涉诉讼、仲裁、破产、清算等案件的代理人,具体细分为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类诉讼、仲裁等案件的代理人;资产变现、资产清收等资产处置类诉讼、仲裁案件的代理人;申请企业破产、申请强制清算等破产清算类案件的代理人;建设工程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纠纷、物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以及与公司有关的民事纠纷等案件的代理人。

(2)非诉类法律服务:按委托,就招标人尚未结毕的工程施工主营业务,以及资产变现、资产清收等资产处置业务涉及的特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领域法规咨询、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所涉法律意见咨询、资产变现处置方案、资产清收方案、资产转让、协议重组、司法重整、以物抵债、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事项,提供非诉专项法律服务;就特定工程项目或资产处置项目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论证报告,参与具体项目的调研、谈判,出具有关论证意见、法律意见或起草、审查有关法律文件;就特定工程项目或资产处置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调报告;在清算业务中提供现场核查服务。

(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按委托,担任招标人的常年法律顾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法律服务框架协议入围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注册并取得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2024年度考核合格。同一事务所的总所与分所、分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均投标无效。以总所参与投标的,总所以外律师不可代理本项目案件,以分所参与投标的,分所以外律师不可代理本项目案件。

(2)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被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拟派执业律师团队(不少于3人)均应满足2024年年检合格(含“不评定等级”)及不存在违法违规受罚情况,投标人须出具投标承诺函,同时提供投标人拟派执业律师团队名单及执业证书扫描件,证明文件须体现考核结果。

(4)投标人近三年(从2023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0日9时00分到2026年5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6年5月10日至2026年5月14日,于上述日期每日09:30~11:00,13:30~16:00,提交下列资料:(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页页面截图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盖公章;(4)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权)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及的承诺书:(6)投标人拟派执业律师团队名单及执业证书扫描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30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3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189-1022-1674
邮 箱:ztzbxm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