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2026-2029年律师库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日 期:2026年04月21日
采购编号:21-05-04H-2026-D-E09143
受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拟组织项目交流活动,请有意愿报名参加项目交流的供应商根据交流文件要求(另附),准备相关响应材料并参加交流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2026-2029年律师库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
三、项目概述
综合考虑分行业务发展及风险化解需求、管理成本等因素,拟采购不超过10家国内律所组成分行律师库,为分行提供零星咨询法律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服务、诉讼(仲裁)案件法律服务,服务期限三年,自2026年6月15日起至2029年6月14日止,项目预算300万元。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参加响应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谈判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4.供应商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相关人员被国家开发银行纳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利益输送等禁用名单且处于禁用期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开发银行廉洁从业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纪检监察、招投标及采购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调查认为该供应商或其关联企业、相关特定关系人存在涉嫌贿赂、廉洁问题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交流、磋商项目的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响应的除外;
7.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中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特定条件:
无。
五、交流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04月21日-2026年05月06日09:00-16:00。
2.报名材料:
(1)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及公司介绍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3)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六、响应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189-1022-1674
邮 箱:ztzbxm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