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个贷不良处置服务机构入围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2026年个贷不良处置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2.2项目编号:ZB2026020348
2.3招标内容:
为提升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效率,构建多元化、专业化的处置服务体系,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建立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服务机构库,现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吸引、筛选优质处置机构入库,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
选取具备个人信用类不良资产催收、调解、保全、诉讼、执行等一种或多种能力的机构服务商,建立催收机构、律师事务所、调解机构三类服务机构库。标段设置:一标段催收服务机构、二标段法律服务机构、三标段调解服务机构。
2.4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有效期为三年,服务机构入围后,招标人将按需委托服务项目,服务机构需接受招标人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如服务机构存在违规、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声明;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参与本项目第二标段供应商需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分所投标的,必须由总所授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4.2投标人须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下列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分所投标的,必须由总所授权。(提供有效授权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参与本项目第二标段投标人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含最近年度年检合格页));
(3)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有效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近半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同时参加本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
(9)参与本项目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
4.3 售价:300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