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银行个人信贷部2026年律师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九江银行个人信贷部2026年律师库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九江银行个人信贷部2026年律师库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JXTC2026130118;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具体详见第五章 服务需求表及服务要求,共一个标段;
2.3 服务期: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无异议的,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顺延上限两次,合同执行后累计期限不超过3年。
2.4 服务地点:九江、广州、合肥、南昌(含赣江新区)、吉安、宜春、抚州、赣州、上饶、新余、萍乡、鹰潭、景德镇;
2.5 其他: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应不低于5家且不超过10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12家时,可入围10家供应商,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为11家时,可入围9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为10家时,可入围8家,以此类推,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7家时,可入围5家,若最终入围不足5家,需开展二次招标补录;承接案件类型包含:信用卡、互联网贷款、汽车金融、个人贷款及对公贷款。各投标人需注意:已入围为九江银行2025年总行层级律师库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如此类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本次项目为入围项目,本次供应商招标仅为入围招标,具体采购执行阶段时,一事一议,由需求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特点和供应商情况确定询价供应商。招标人不承诺将一定与入围供应商进行项目合作且不保证采购量,由供应商自行进行价值评估所产生的费用及投标成本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持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银行业信用卡、互联网贷款或个人贷款业务中至少任一种产品类型的逾期诉讼项目成功实施案例,且原则上主办律师近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代理的银行业信用卡、互联网贷款或个人贷款类案件数累计不少于50件(含);
(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其他要求:①已入围为九江银行2025年总行层级律师库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如此类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②本项目不允许律师事务所的总所和分所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③以分所住所所在的省级(或直辖市)行政区域为单位,不同省份(或直辖市)的分所可以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但同一省份(或直辖市),只允许一家分所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被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投标人及其负责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不得参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5月15日08:30时至2026年05月28日17:30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8日09:30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准时参与开标大会。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