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郑州分行营业网点消耗用品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郑州分行营业网点消耗用品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郑州分行营业网点消耗用品项目
2.2招标编号:0635-202613HW0014
2.3预估金额:约79.4万元/年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5服务内容: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郑州分行营业网点消耗用品项目(包含茶饮、小食品等)的产品供货、包装、运输、配送、售后服务及合同约定的所有相关内容。
2.6服务范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本部及辖属各支行、网点。
2.7服务周期:三年。
2.8交货期:按照使用方要求的日期供货。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10中标人数量:2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度或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纳税及社保: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承诺: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提供承诺函、“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案由:刑事案由”检索关键词为“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和“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的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②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提供承诺函。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④本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况。提供承诺函。
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提供承诺函。
情形二:投标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提供承诺函。
注: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须为食品销售经营者,持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批发或批零兼营,经营项目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③投标人注册地在郑州市主城区内(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在郑州市主城区内设立有成立时间不低于1年的分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分支机构信息的截图证明材料);投标人在郑州市主城区内有具有固定办公场地,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提供承诺函。
⑤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副食品项目供货业绩,且业绩内容至少包含糖果类、茶叶类、糕点类、饼干类、干果类、饮品类中的任意一类。须提供业绩合同协议、合同对应不低于20万元的结算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对应发票截图证明材料。
注:业绩合同协议无法体现产品信息的,须同时提供产品供货清单证明;框架入围协议中无法体现供货产品信息的,需同时提供入围服务期内的供货清单证明。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05月22日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文件发售;
4.3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按照以上要求将资格证明材料盖章扫描汇总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命名主题(XX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郑州分行营业网点消耗用品项目-获取文件资料),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