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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本部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 2026-05-22 16:37 14次浏览

2026年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本部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本部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本部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项目;

1.2.项目编号:PYYT2026-096;

1.3.招标内容:供应食品的安全、优质、价廉,满足日常餐饮服务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1.4.服务期:三年(2026年X月至2029年X月,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1.5.服务地点:都匀分行本部。

1.6.采购预算:378万元(含税)/三年。

1.7.本项目招中标单位1家,备选单位1家(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1的单位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排名第2名的单位为备选供应商,如第1名中标人不履约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顺延排名第2名的单位为本项目中标人,备选单位不发放中标通知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均须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利润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任意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机构出具的有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视为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成立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或(2023年度-2025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能为负数;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供应商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应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成立年限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至少应包含增值税,仅提供无欠税证明的视为无效响应)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01月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合作项目中,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被列入金融行业及中国工商银行禁入名单、负面清单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中须体现具体截图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7.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中标后,若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对招标人履行义务和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进行相应赔偿。

2.8.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及辖内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我单位列入禁入名单,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2.9.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发布入围/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放弃入围/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招标人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投标人禁入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0.投标人须承诺:若我单位中标,在签订合同前,我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禁入名单的,我单位自愿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1.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须承诺无关联关系或有关联但相关情形对本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2日上午09:00时至2026年05月29日下午17:00时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①将上述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对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进行核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1日上午10:00时,地点:贵阳市。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189-1022-1674
邮 箱:ztzbxm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