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6-2029年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YGP-2026-ZC-038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北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6-2029年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市北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代管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市北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9年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北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9年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提供 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6. 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将在磋商当日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并提交磋商小组,经磋商小组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2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网上领取: (1) 请将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邮件主题为:PYGP-2026-ZC-0385 购买文件信息。
磋商文件售价:¥500.00/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