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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 2026-06-05 10:57 60次浏览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6048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一标段)。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410.156068 万元
2.1.2 其他: /
2.2 招标范围: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包括(1)本部综合楼区域的卫生保洁管理、安保人员管理;(2)新城水处理厂厂区的卫生保洁管理(道路保洁面积约16000平方米,室内保洁面积约3000平方米)、安保人员管理绿化养护(综合绿地约为14000平方米)、垃圾清运;(3)新城水处理二厂厂区的卫生保洁管理(道路保洁面积约11000平方米,室内保洁面积约12000平方米)、安保人员管理、绿化养护(综合绿地约为16000平方米)、垃圾清运。
投标供应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中一个标段,评分排名均第一的情况下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优先中何标段。如某标段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已经中了其他标段,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1.2.投标人为外地物业服务企业的须已在无锡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外地物业服务企业投标时提供备案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3.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5.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2026年3月—2026年5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
3.1.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3.1.8.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3.1.9.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6月04日18时至2026年06月09日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5、投标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60484-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标段)。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492.16881万元
2.1.2 其他: /
2.2 招标范围: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标段),包括(1)梅村水处理厂厂区的卫生保洁管理(道路保洁面积约18000平方米,室内保洁面积约9600平方米)、安保人员管理、绿化养护(一期、二期绿地约为3000平方米,三、四、五期综合绿地约为23900平方米)、垃圾清运;(2)硕放水处理厂厂区的卫生保洁管理(道路保洁面积约10760平方米,室内保洁面积约2750平方米)、安保人员管理、绿化养护(综合绿地约为25000平方米,其中厂内大约有200平方米的果树需要养护)、垃圾清运。
投标供应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中一个标段,评分排名均第一的情况下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优先中何标段。如某标段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已经中了其他标段,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1.2.投标人为外地物业服务企业的须已在无锡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外地物业服务企业投标时提供备案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3.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5.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2026年3月—2026年5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
3.1.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3.1.8.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3.1.9.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6月04日18时至2026年06月09日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5、投标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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