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劳动法律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信用卡中心劳动法律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劳动法律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0733-26312515)。
二、项目简介
提供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诉讼)代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服务。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数量最多入围3家且不低于1家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有效投标数量的二分之一,小数向下取整)。
入围有效期:自合同实际签署之日起生效起3年。
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服务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选型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满3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持有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已通过主管部门2025年度考核(①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通过2025年度考核记录,若当地律所年检尚未结束,则以上一年度年检合格为准②如分所参与投标,需取得总所对分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总所授权书(格式自拟)、同时提供总所及分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服务团队内所有执业律师,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均不存在因劳动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情形,且在劳动法律服务领域不存在重大负面舆情及声誉风险(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证明①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附页的“处罚记录”页扫描件②提供属地司法行政机关官方网站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服务团队内所有执业律师的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截图③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服
务团队内所有执业律师的涉诉查询截图)(注:本项以总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与分所共用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分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总所或其他分所相关资质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5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等无需进行财务审计的单位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无需进行财务审计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
5)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特指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7)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近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特指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 court. gov.cn/)列入“贪污贿赂罪”案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予合伙人、分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以招标人内部禁入供应商清单为准)。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为线上售标。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1)发售时间 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 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购买投标文件手续。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本项目报名资料上传(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如分所参与投标,需取得总所对分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总所授权书(格式自拟)、同时提供总所及分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入、资格确认、购买文件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6年7月2日上午09:30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开标时间
兹定于2026年7月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现场出席开标会。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