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PPN 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B-202661006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PPN 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采购方自筹,招标人为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存量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PPN 即将到期,为 保障公司公开市场债券平稳接续,规范开展债务接续工作,现启动本次PPN 注册发行法律服 务机构采购工作。采购范围 对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PPN 注册、发 行等过程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并负责处理申报发行过程中其他法律事项等服务,配合完成企业债券发行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PPN 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竞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财务要求:竞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保留意见。(若成立的公司不足三年,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竞标人2023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1项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产品发行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或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竞标人信用状况良好。竞标人当前:①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宣告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不良状况、不良行为记录或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③正在实施中的类似项目未涉及诉讼(仲裁)或在诉讼(仲裁)案件中败诉,或履约过程中无因自身原因违约、被驱逐、合同终止或解除等事件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妨碍采购公正性的隶属、利害或其他关联关系。证明材料要求就是否存在上述情形提供竞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原件)。⑤对失信被执行人,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号)执行。竞标人当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该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云南省内竞标人也可按云发改财金(2025) 749号文要求提供在“信用中国(云南)”的专项信用报告(普通版)。(5) 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②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③竞标人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采购人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近三年内竞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成交资格。证明材料要求就是否存在上述情形提供竞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竞标人,请于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购买采购文件(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