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消防工程单位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消防工程单位入围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消防工程单位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BOC-00022-20260054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核心消防系统施工改造内容涉及消防改造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广播系统和其它消防设备设施等安装工程内容。
2.配套报建验收服务内容
入围单位需全程协助并主导我行消防工程的报建、备案、检测、验收、资料归档等全流程工作,具体包含:项目消防报建申报、施工过程资料整理、竣工检测、消防验收/备案申报、问题整改、验收资料汇编、竣工归档等全部工作,确保项目完全合规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及我行内部验收。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 1 个标包。
应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应答及报价,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6 家。
入围有效期:本次施工单位入围有效服务期限为 36 个月,自入围结果公示结束并正式发文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入围单位需全程响应我行各类消防施工、整改、验收协助等相关工作。
选型入围项目适用: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 3 个年度内(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选型范围内产品/服务的入围资格。采购人不承诺在供货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在入围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应主动或接受采购人主动发起选型入围范围更新。
续签管理:
□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为 X 年/月。在价格有效期内,如采购人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变化的,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本次成交价格提供服务。成交供应商的《续签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服务周期内,我行将对入围单位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响应速度、维保服务、现场管理、配合度等进行常态化考核。对履约不力、施工质量不达标、多次整改不合格、响应不及时、违规施工的入围单位,我行有权视情节采取约谈、扣分、暂停接单、终止入围资格等处理方式。入围单位须无条件配合我行各项工程管理、检查、考核、整改工作。
(二)采购流程:
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等。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 6 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注: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少于 8 家,评审委员会须从项目情况、技术方案、报价等方面判断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如评审委员会未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记录,不得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 6 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
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资格后审项目,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符合下表条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 6 家 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X≥2 实采项目:不少于 8 家
选型项目:入围供应商的淘汰比例不得低于 20%(即评审阶段,淘汰供应商数量÷参与评审供应商数量不得低于 20%,向上取整),且至少淘汰 1 家供应商。
注: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少于 8 家,评审委员会须从项目情况、技术方案、报价等方面判断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如评审委员会未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记录,不得评审。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许可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可正常承接各类消防设施安装、改造、维修工程。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 3 年(2023 年 6 月 1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
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15. 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的关联方,同时不为采购人关联方所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一)领取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6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二)售 价:0 元人民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密封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29 日 09 时 00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