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项目审计服务供应商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类型:公开招标
受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委托,对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项目审计服务供应商库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JSTCC26005203238;
2、项目名称: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项目审计服务供应商库招标项目
3、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公司资产服务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公益慈善信托业务提供项目审计服务。
入围供应商数量:拟入围不超过7家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有效投标人数量的N-1,如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4家,则重新招标)
合同期限:3年(以实际签订为准)。
入围供应商将获得在合同期限内招标人指定的服务资格。但招标人不承诺在合同期限内授予其实际采购订单,也不承诺授予其采购数量和总金额。
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警示(全行级)、禁用(全行级)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7)单位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别要求: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资产管理项目审计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近3年内有过从事金融企业审计相关经验,承诺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近3年内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5、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6月 18 日起至2026年6月 25 日下午17:00止。
7、各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上传。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7月 9 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
10、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