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天津分行本部食堂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银行天津分行本部食堂供应商招标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内容:河北银行天津分行本部食堂供应商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2.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1.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1.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河北银行天津分行本部食堂供应商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之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b.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投标人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5)投标人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政府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行政处罚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6年06月30日下午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需上传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完整公章的下述PDF格式资料经审核通过并缴费后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授权委托书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须体现投标报名相关事项);
(3)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