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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天津联华集团有限公司涉法涉诉事宜代理及法律服务单位入围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 2026-07-02 18:12 33次浏览

天津联华集团有限公司涉法涉诉事宜代理及法律服务单位入围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K2026-4-23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联华集团有限公司涉法涉诉事宜代理及法律服务单位入围增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联华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入围单位为天津联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服务:国有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国有企业跨地区业务拓展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以及为天津联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规范的法律事务工作,防控各项业务法律风险,确保天津联华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法律事宜得到及时专业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服务期一年。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兼投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国有企业知识产权方面法律咨询;(002)国有企业跨地区业务拓展方面法律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有企业知识产权方面法律咨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依法成立十年及以上,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国有企业法务服务经验,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且近三年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繳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002 国有企业跨地区业务拓展方面法律咨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依法成立十年及以上,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国有企业法务服务经验,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且近三年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需提供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2日 09时 00 分到2026年07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如下:将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含投标前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汇款截图、联系电话以及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