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九中医健康医学中心(云南)项目-消防工程承建单位入围遴选公告
1、遴选条件
玄九中医健康医学中心(云南)建设项目已依法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备案号,项目代码:2403-532303-99-01-639458,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遴选人为:玄九(云南)中医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项目名称:玄九中医健康医学中心(云南)项目-消防工程承建单位入围遴选;
项目编号:CYX2026050601-01
2.2项目概况:用地≥200亩,总建筑面积:约70万m²,全区域消防系统新建,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自然排烟+机械排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火分隔分区、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气控制系统等全套消防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主要设备从甲方入围供应商品牌库中选定采购)、安装调试、完成检测验收、移交、维保等全部工作。
2.3遴选范围:完成玄九中医健康医学中心(云南)项目-消防工程承建单位入围遴选。
2.4计划工期:经分标段确认后,入围单位分别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自消防专项分包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完成消防工程全部施工、安装、调试工作,并全力配合建设、监理及消防主管部门开展验收工作,最终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2.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5036-2022)、及医院专项消防、A级数据库专项消防、科研院所专项消防规范等:国家、行业现行标准,确保一次性通过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满足消防安全运营要求。
2.6项目规模:本项目预设6个主要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总承包建安工程费约150亿元,本次遴选入围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共5家,消防工程相关预算均包含在施工总承包金额内。
2.7建设地点:楚雄高新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片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证明;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综合能力;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拟任项目经理(B证)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3.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年度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机或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至2025年年度的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全部年份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成立不足三个月或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原件)或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全部文件需加盖公章。
3.3拟派的项目组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驻场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职称证书,提供驻场承诺书;
(3)其他人员: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1名、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证书。
注:按3.3拟派的项目组人员配置要求,所拟派往的项目人员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提供2025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自发布遴选公告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有具体打印时间;若年龄超过60岁以上或特殊情况的,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务关系证明)等: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内容的,不予认可:成立不满半年的单位,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可不提供。
3.4信誉要求:@申请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承诺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所承担项目没有因为施工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注:成立不足于时间要求的,按自成立之日起提供。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
项目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就上述信誉要求自行承诺及截图)。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6其他不得参与遴选的形式: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透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透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遴选。
3.7联合体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5.遴选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7月8日09时00分至2026年7月14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4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为: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委托人)(原件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获取方式
方式:线上获取;申请人将报名表及报名资料扫描为PDF格式发送到邮箱,并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报名资料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发送电子版遴选文件。
5.4遴选文件费:遴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14时00分。
6.2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6.3不受理情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