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云服务平台公开遴选供应商公告
为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要求,规范食堂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严格财务监督,完善大宗食材网上平台采购机制,保障师生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南宫市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供应商。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目标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和大宗食材集中采购的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公开遴选和资质审核,筛选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价格透明、质量安全的网上集中采购机制,从源头上严把学校餐饮质量关、安全关和廉洁关,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优质校园餐的任务目标。
二、采购内容
为市域内中小学食堂提供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及相关财务资料,覆盖三餐需求;服务期按学年定,协议一年一签,期满后根据表现情况续约或根据政策要求调整。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规定要求,主要有两大类:
1.粮油类:米类、面粉类、食用油类;
2.生鲜类:肉类、禽类、蛋类;
(供应商可按大类申请,也可按大类中的小类申请)
洗涤消毒类作为单独大类经平台审核通过也可纳入统一采购范围(如报名供应商未达到一定数量或比例,将暂缓执行)。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南宫市域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已纳入遴选入围名单的供应商,须提交法人密切关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上述关联人员从事平台大宗食材相关行业,供应商还应同步提供该人员名下对应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南宫市域内,能够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资质。供应商的食品仓储运输配送应符合《食品仓储运输配送工作指南》(食安办发〔2025〕3号)文件要求。
3.该企业及其法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违法犯罪记录。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申请日期前一个年度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提供资料证明)。
5.自觉接受平台相关的管理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符合卫生标准的仓储设施。
2.配备专用配送车辆,满足学校供需要求,车辆需定期消毒并专车专用,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运输冷藏/冷冻食材全程温控,确保符合储存条件,仓库环境清洁、防鼠防虫,定期消毒并有记录台账。
3.生产企业应具备食品安全检验能力,食品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批次的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或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食用农产品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批次的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各类合格证明随食品原料一同送至学校。
4.相关设施设备要定期清洗消杀,符合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
5.所供食材的价格不得高于我市市域内同期同类市场批发价格。
6.所供的食材应符合以下标准:
(1)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强制规定要求。
(2)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采购的食用油需为一级压榨或精炼食用油,不得使用转基因油。
(3)采购原材料应索取产品合格证以及同批次检验(测)报告。采购畜禽肉类时,需具备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猪肉还需附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配送给清真食堂的牛羊肉必须有合规的清真标识,大米应具备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各类合格证明随食品原料一同送至学校。
(4)蛋类采购正规养殖厂产品,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能够提供从养殖到交付的全过程检验证明。要有完善的储存设施,保持适宜温度和湿度,避免交叉污染。
(5)包装食材应具有完整的包装和标签,标明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成分等信息。
(6)洗涤消毒类产品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文件中的产品要求。
7.按要求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并能满足日常配送需要,必须保证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8.具备应急保障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有能力常备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金。
四、报名方式与评选流程
(一)报名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本次遴选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各供应商应以独立主体身份参与报名,确保自身具备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和义务的能力)。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食品生产或经营资质(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不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2025年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提供资料证明)。
6.填写平台供应商申请表。
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截图均需公司法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公章。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24日的工作时间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