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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告)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供应商、材料供应商、机械设备供应商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 2026-07-29 21:26 51次浏览

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供应商、材料供应商、机械设备供应商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供应商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2026-0713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供应商库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JLZH-2026-0713;
2.2.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供应商库入围项目
2.3.招标范围:包含土建、机电、装饰、市政、消防、零星配套等专业劳务作业,涵盖现场施工、辅助用工、工序配合、成品保护、现场清洁等劳务相关工作,满足项目施工进度及质量规范要求(具体工作内容按招标人要求及实际项目情况执行);
2.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入围服务年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标准并符合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为单位在职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2023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及参加入库前一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招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招投标违法违规记录,无恶意投诉、合同违约、履约差评等不良记录;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
3.10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5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参与项目登记,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其他方式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予认可;
(1) 营业执照、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材料供应商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2026-07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材料供应商库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JLZH-2026-0714;
2.2.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材料供应商库入围项目: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材料供应商库入围项目,入围供应商可承接建筑、市政项目施工所需的主材、辅材及周转材料供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强、弱电)、消防、自动控制、智能化、装饰装修等类别的材料、设备及相关配套器件,提供运输、装卸、送检配合、质保、售后退换货等全流程供货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具体工作内容按招标人要求及实际项目情况执行);
2.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入围服务年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标准并符合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2023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及参加入库前一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招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招投标违法违规记录,无恶意投诉、合同违约、履约差评等不良记录;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
3.8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5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参与项目登记,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其他方式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予认可:
(1) 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供应商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2026-07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供应商库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JLZH-2026-0715;
2.2.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供应商库入围项目;
2.3.招标范围:包含塔吊、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泵车、运输车、脚手架、施工机具、检测设备等租赁/采购服务,配套设备进场安装、调试、操作辅助、日常维保、退场等服务,保障项目正常开展(具体工作内容按招标人要求及实际项目情况执行);
2.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入围服务年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标准并符合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械设备销售或机械设备租赁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2023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及参加入库前一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招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招投标违法违规记录,无恶意投诉、合同违约、履约差评等不良记录;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
3.8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5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参与项目登记,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其他方式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予认可:
(1) 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