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库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库机关服务中心(招标项目编号:B202601BA200210822849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520.0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包括果蔬副食类,蛋禽肉水产类,粮油干调类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食堂食材供应商库机关服务中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食堂食材供应商库机关服务中心: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在长春市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应当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3 年至 2025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5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2026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4月至 2026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内容包含食堂食材采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同时提供对应项目的发票;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无招标人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具有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10.拒绝被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09日00时00分---2026年05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费用:1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9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9日13时30分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