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2026-2028年不良资产处置价值评估机构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2026-2028年不良资产处置价值评估机构选型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2026-2028年不良资产处置价值评估机构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招标人招标编号:BOC-00011-20260195、BOC-00011-2026020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
包件一:公司类(含大公司及对公普惠)不良资产处置价值评估。
本包件拟采购公司类不良资产处置价值评估服务,包含大公司及对公普惠业务不良资产处置的价值评估服务。由投标人在法律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开展现场勘查,根据资产包项目债务人经营情况、财产、抵质押资产情况、项目处置进程等综合信息,逐户预测不良资产的回收情况,合理估算资产包整体价值和各单户/项资产价值,作为资产包转让定价的基础。
包件二:个人类(包含消费金融、对私普惠及信用卡)不良资产处置价值评估。
本包件拟采购个人类不良债权批量转让价值评估服务,包含消费金融、对私普惠及信用卡业务不良资产处置的价值评估服务。对个人类不良债权批量转让开展资产评估服务,每户均需两家评估机构分别进行评估,投标人需对债务人及债务责任关联方(包括自然人保证人、法人保证人及其他责任关联方)的全量资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等有形资产,股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以及理财、股票、投资账户等),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回收价值进行评估,结合债务人及债务责任关联方的自身情况、负债情况、还款意愿与能力,以及招标人授信业务情况等影响因素,经过必要的调查、分析等工作流程,得出评估分析结论,出具符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服务要求的个人债权回收价值评估分析报告,并提供债权人债权价值分析结果明细表及债务人及债务责任关联方信息表及债权基本情况表(确保其中单户情况与评估报告内容一致)。招标人有权根据债权情况及内部管理要求动态调整评估户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数量:
包件一:公司类(含大公司及对公普惠)不良资产处置价值评估,共入围5家供应商。本包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须大于等于7家,否则本包件流标。
包件一具体使用规则为:按照招标入围排序进行轮选实施,如:第一个项目由入围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实施,第二个项目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实施,以此类推。如实施过程中某个供应商出现履约不合格或无法履约的情况,将按照采购人选型入围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报批后由剩余供应商继续轮选实施。
大公司类不良资产处置价值评估由授信管理与资产保全部按上述轮选规则分配评估机构。对公普惠类不良资产处置价值评估由普惠金融事业部按上述轮选规则分配评估机构。上述部门建立使用管理台账,保证选用的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同时应定期开展后评价,如合作过程中出现配合度或专业性不佳,可通过暂时停用使用、减少派单数量或终止合作等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警示或处罚。
包件二:个人类(包含消费金融、对私普惠及信用卡)不良资产处置价值评估,共入围4家供应商。本包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须大于等于5家,否则本包件流标。
包件二具体使用规则为:
项目 轮选的供应商
第一个项目 排名第一名、排名第二名
第二个项目 排名第一名、排名第三名
第三个项目 排名第一名、排名第四名
第四个项目 排名第二名、排名第三名
第五个项目 排名第二名、排名第四名
第六个项目 排名第三名、排名第四名
以此类推 以此类推
入围有效期:三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续签管理:
□本次选型入围采购价格有效期为3年。在价格有效期内,如招标人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中选人承诺按照本次中选价格提供服务。
?其他情形:本项目不适用。
(二)采购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符合下述条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
包件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须大于或等于7家;包件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须大于或等于5家。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通用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3.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5.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6.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8.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9.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划分标段,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3.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4.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5.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6.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履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投标人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缺陷和信息安全违规记录。
17.投标人若接触招标人数据、招标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18.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的关联方,同时不为招标人关联方所控制。
(二)各包件其他资质条件
包件一:公司类(含大公司及对公普惠)不良资产处置价值评估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类似的公司类不良资产处置债权价值评估服务案例。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等合同信息,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或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备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或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
包件二:个人类(包含消费金融、对私普惠及信用卡)不良资产处置价值评估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类似的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债权价值评估服务案例。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等合同信息,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或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
五、招标文件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时00分至2026年5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售价:46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领取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时00分。
七、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