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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本部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货物招标 2026-07-31 12:03 29次浏览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本部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委托,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本部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本部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入围项目(招标编号:01200000-CG-ZH-2026-0014)。
二、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本部员工食堂食材的单独购买及配送服务。本次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食材配送服务:蔬菜,水果,肉、禽,蛋,水产,米面粮油,奶制品,豆制品,净菜、半成品等预加工食材,饮料及休闲食品,干货、调料及其他等。供应商需提供一站式日配服务,确保食材安全、新鲜,并满足每日指定时间配送及现场验收要求。
(二)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数量:3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6家,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三)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
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服务进行更新,更新的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得低于入围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选型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配送能力,应拥有自有或合法租赁的专用配送车及冷藏配送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租赁车辆需额外提供车辆租赁协议(租赁期限必须是在有效期限内)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2023年至今,投标人至少有一个为行政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央国企提供食材供货配送服务的成功案例。合同平均月结算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合同期限确保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食材供货配送服务业绩。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最终用户与投标人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材料不全视作无效);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最终用户与投标人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7)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5年度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9)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10)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7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11) 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3年7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12)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7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13)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4)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5)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7)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7日17:00 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购买方式:网上方式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30分
(二)递交地点:宁波市。
(三)递交方式: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宁波市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