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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货物招标 2026-09-07 19:47 57次浏览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编号:08-11-04A-2026-D-F-E24738)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5-10家供应商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及诉讼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三年。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须具有有效的由国家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人自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利害关系的公司包括员工本人、亲属、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设立、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3.7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09时0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