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G2026-0615
1、招标条件
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8日14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2.2服务范围: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进行评估服务。
2.3服务质量标准:依法依规优质服务
2.4服务地点:长春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为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单独具备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完成过一项房地产评估业绩或土地评估业绩或资产评估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材料)。
3.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具有2年以上评估工作经验。其他专职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具有相关专业证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方式: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鲜章扫描件至邮箱,要求内容清晰可见,我公司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与参与报名的投标人以电话联系: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项目负责人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时(北京时间)。
5.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5.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