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中小学生阳光食堂供应链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受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潮安区中小学生阳光食堂供应链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潮安区中小学生阳光食堂供应链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XHGCZX2026DL048
(三)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商贸有限公司
(四)服务期:委托期限三年。
(五)报价方式: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70.9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若为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必须取得总公司的相关授权。
2.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3 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单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4投标人需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和网页查询截图)(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应在2026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每天9时~12时,14时30分~17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潮安区中小学生阳光食堂供应链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材料”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进行登记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14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