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申报及发行融资产品的法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申报及发行融资产品的法律服务已由项目 审核/批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申报及发行融资产品的法律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3、招标内容:拟聘请第三方单位为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融资产品的申报及发行提供法律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后,招标人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5、最高限价:本项目执行单价限价(投标报价不可超过单价限价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6、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申报及发行融资产品的法律服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申报及发行融资产品的法律服务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6年3月至2026年8月中任一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4年、2025年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并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并加盖公章)
(5)其他要求(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编入投标文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投标人没有以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谋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并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查处的;
③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⑤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9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9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1、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报名人员须提供近半年(2026年3月至2026年8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版本文件)
②投标人联系方式(报名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邮箱及联系电话)word版;
③文件费用缴纳后的截图;
3、所有资料经代理机构收到并确认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
4、若没有按照要求递交资料或转账时没有备注将会视为报名不成功。
5、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备注报名的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19日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