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管理部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管理部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管理部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1.2招 标 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3招标范围: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管理部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1.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2.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
2.2招标范围: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管理部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地区)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拥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2至2026-09-3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银行开户许可证已经取消,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银行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需提供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20 08:30 ,地点为 张家口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