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市区食材配送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60319HW0024-001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市区食材配送定点供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10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市区食材配送定点供应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市区食材配送定点供应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市区食材配送定点供应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9.1 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9.2 诚信要求
在与抚顺分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9.3 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4 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5 财务能力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6 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为工行机构所在区域的配送能力;
9.7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未被列入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
(3)供应商按照我行需求完成服务后,我行原则上按月支付采购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0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需提供(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将以上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七、其他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市区食材配送定点供应项目
2.招标编号:GZ260319HW0024-0018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4.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最高投标限价:米面油,肉蛋奶鱼,蔬菜,以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价格公开-每日菜价)平均零售价的 100%为限价;调味品干货,及除以上四类的商品以京东自营商品售价的 100%为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限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内容为:抚顺分行及辖属所有支行、网点、分支机构食堂的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入围供应商数量:3-5 家。
服务周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内供应商若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考评为不合格单位,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