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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告——长春市技师学院南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货物招标 2026-10-08 21:24 10次浏览

长春市技师学院南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受长春市技师学院的委托,我公司对长春市技师学院南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春市技师学院南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1.2招标规模:食堂经营面积约2600平方米,共一层。
1.3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1.4采购范围:食堂承包经营全部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
1.5服务地点:长春市技师学院
1.6服务期限:2026年10月22日-2027年8月22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1.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吉教规(2023)2号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1.8委托经营服务费:严格按照吉教规(2023)2号文件执行,采取零租货模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项目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3财务状况良好,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提供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书。
3.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e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参加本次来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竟磋保证金
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查万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
五、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5.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邮件主题备注:长春市技师学院南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司简称):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投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竞磋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6.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竞磋时间:2026年10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竞争性磋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