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厂零星工作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
1、招标条件
本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厂零星工作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65.1 万元,招标人为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通。
2.2 规模: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了规范水厂零星工作的实施, 决定就崇海水厂、洪港水厂、狼山水厂、李港水厂的零星工作打包对外公开招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2.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了规范水厂零星工作的实施, 决定就崇海水厂、洪港水厂、狼山水厂、李港水厂的零星工作打包对外公开招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标段划分:5 个标段。
一标段:崇海水厂零星工作项目,固定总价最高限价 77.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二标段:狼山水厂零星工作项目,固定总价最高限价 72.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三标段:洪港水厂零星工作项目,固定总价最高限价 6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四标段:李港水厂零星工作项目,固定总价最高限价 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五标段:狼山水厂、崇海水厂、洪港水厂、李港水厂 5 万元以下的土建、安装、油漆等工程;最低下浮率 15%;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五个标段,但同一投标人一至四标段中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服务期限:一标段至四标段;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其中李港水厂 2027 年合同按实际情况签订,结算按实际服务水厂月份结算,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低于 80 分(含 80 分),则不续签合同。
2.4 施工地点:具体按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 年 09 月 01 日至今)承接过 20 万吨以上自来水厂工作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若合同中没有体现工程规模及金额,提供建设方加盖公章证明)。
3.5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单位在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3.6 其他人员要求(1-4 标段):投标人需提供在职在岗的正式聘用员工(至少七人)劳动合同,其中配合维修的人员,需至少一人具备电焊操作相关技能,清洗人员需至少一人具备维修电工证,凭证上岗(提供焊工资格证书、维修电工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7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被全国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8 中标承诺书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08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领取(邮件主题格式为“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5.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6.2开标地点:南通市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