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华保险安徽分公司法律服务常规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TCC26025203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保险安徽分公司法律服务常规供应商入围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华保险安徽分公司法律服务常规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采购项目名称:新华保险安徽分公司法律服务常规供应商入围项目;
(2) 标段分配: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 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 项目概况:新华保险安徽分公司法律服务常规供应商入围项目,选取3-5家入围,具体服务内容、人员要求、服务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5) 服务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投标人须持有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已通过主管部门2025年度考核(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通过2025年度考核记录,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不同分所可以同时参与)。
2、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服务业绩和经验,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签约时间及合同内容均以合同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②银行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应如实承诺,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约前对本款进行审查,如发现承诺与事实情况不符,则招标人有权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且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投标人业绩信誉及资信良好。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等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3)投标人不得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包括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截至投标(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被列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统供应商黑名单清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招标人(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禁止参与投标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形,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包件)的投标。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对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投标人指定的服务律师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招采失信行为,未受过行政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3)投标人如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考核评价结果应均为“ 良 好”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考核评价结果复印件)。
7、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1日18时00分至2026年05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采用线上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4.2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件;
4.3文件售价: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人工送达或邮寄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
6. 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合肥市。
6.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方式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189-1022-1674
邮 箱:ztzbxm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