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项目-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及办公家具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及办公家具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06-04D-2026-D-F-E2685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2家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 招标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2家家具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家具供货、安装及配套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及服务需求说明》。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及办公家具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2.2服务期:本项目拟签署单价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可按照合同价格顺延半年。
2.3 项目预算:合同有效期内采购预估预算为180万元,首年采购预估预算100万元(预估预算不视为委托承诺,最终以实际委托情况为准)。
2.4 质量标准要求:产品质量应符合同类同规格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质量标准,上述质量标准区分等级的,则应符合最高级别的标准;如没有上述标准的,则应具备该类产品通常所应具备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并应具备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拟入围家数:2家,遵循主备原则,即向排名第一中选供应商(主选供应商)下单,排名第二中选供应商(备选供应商)作为备选。
三、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分公司无总公司授权单独投标。 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否决意见或拒绝出具意见的企业原则上不能作为候选供应商;如无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2023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用以证明公司合法正常经营。(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满足要求(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成立时间不足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可提供成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2023年9月1日至今的同类家具供货业绩案例(提供案例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主体、服务期限、服务内容、合同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在以往案例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金融系统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等情况可提供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员工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缴纳险种应符合参保地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依法应当缴纳的险种须足额参保);
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6. 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7. 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8.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9.具备完善的售前、配送及售后服务系统,对接甲方订单需求能及时响应,能按时将产品配送至甲方的指定地点(提供承诺函)。
10.家具供应商需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自身产品的质量问题及延期交货等严重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的情形,无国家质量检验部门监督检验不合格记录(提供承诺函)。
11.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联系人:赵磊
电话:189-1022-1674
邮箱:ztzbxm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