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标:云南苏景能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充电桩设备年度框架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XY-2026-02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6-2028年充电桩设备年度框架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0 万元,招标人为云南苏景能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 500 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含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 (002)标段 2: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及配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段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含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交 2024 年-2025 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注: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货、售后服务所必需的生产或供应保障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货、售后服务所必需的生产或供应保障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9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新成立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相关证明文件】;
(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9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新成立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相关证明文件】;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1.6 信誉:(1)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书面承诺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响应文件中须附查询截图(以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允许跨不同标段参与投标。
2.各标段专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为设备供货框架入围招标,不强制要求工程施工类资质及现场安装相关资质,不作为本次入围资格门槛。注: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有效授权文件,授权有效期须覆盖框架协议完整服务周期;框架协议履行期间,若授权到期、撤销、失效,采购人有权暂停该供应商参与本标段比价资格;未在 15 个工作日内补齐有效授权,启动清退流程。
标段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四轮车)
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持有原厂有效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产品须具备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认证(如 CQC)、交流充电桩按 GB/T 20234.2-2015、直流充电桩按 GB/T 20234.3-2015 执行并提供相应型式试验检测报告、合格证书及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标段 2: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及配套(两轮车)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持有原厂有效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产品须具备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认证(充电柜类须具备 UL790-Class C 防火等级认证及气溶胶灭火配置)、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书及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3.重要说明
3.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阶段开展。通过资格审查仅代表供应商具备参与后续综合评审条件,资格合格不等于直接入围;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综合打分排序,每标段择优确定 3 家入围供应商。
3.2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项的响应,一经发现全部作无效投标处理。;
(002 标段 2: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及配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交 2024 年-2025 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注: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货、售后服务所必需的生产或供应保障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货、售后服务所必需的生产或供应保障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9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新成立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相关证明文件】;
(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9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新成立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相关证明文件】;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1.6 信誉:(1)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书面承诺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响应文件中须附查询截图(以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允许跨不同标段参与投标。
2.各标段专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为设备供货框架入围招标,不强制要求工程施工类资质及现场安装相关资质,不作为本次入围资格门槛。注: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有效授权文件,授权有效期须覆盖框架协议完整服务周期;框架协议履行期间,若授权到期、撤销、失效,采购人有权暂停该供应商参与本标段比价资格;未在 15 个工作日内补齐有效授权,启动清退流程。
标段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四轮车)
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持有原厂有效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产品须具备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认证(如 CQC)、交流充电桩按 GB/T 20234.2-2015、直流充电桩按 GB/T 20234.3-2015 执行并提供相应型式试验检测报告、合格证书及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标段 2: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及配套(两轮车)
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持有原厂有效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产品须具备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认证(充电柜类须具备 UL790-Class C 防火等级认证及气溶胶灭火配置)、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书及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3.重要说明
3.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阶段开展。通过资格审查仅代表供应商具备参与后续综合评审条件,资格合格不等于直接入围;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综合打分排序,每标段择优确定 3 家入围供应商。
3.2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项的响应,一经发现全部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网上报名: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项目编号;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②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③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④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凭证。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资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 元/标,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
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
七、其他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2028 年充电桩设备年度框架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采购人内部审批完成,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云南苏景能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遴选合格供应商入库,建立长期框架合作供货体系。
本次招标为框架入围入库招标,仅确定供应商入围资格、统一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基准价格体系及售后服务标准。采购人不承诺固定采购量、不承诺最低采购额度,所有实际供货、结算均以采购人后续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YNXY-2026-020
2.项目名称:2026-2028 年充电桩设备年度框架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服务期限(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协商续约;协议终止前已下达未履约完毕的订单,供应商须继续履约至全部完成。采购人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协议签订,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6.服务地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7.标段划分(共两个独立标段,供应商可自主投单个或多个标段):
标段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含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标段编号:YNXY-2026-020~01)。
主要采购内容为:本次招标为替换、更新本公司 2018 年-2022 年度投放设备。数量约 60 台(7kw 交流双枪充电桩、80kw 直流双枪充电桩,120 kw 直流双枪充电桩),进行分批替换更新,涉及单位为昆明主城区 8 个充电站,以及采购官渡区某汽配城 600kw 充电站设备采购,玉溪某体育场 960kw 充电站设备采购。
标段 2: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及配套(标段编号:YNXY-2026-020~02)。主要采购内容为:
本次招标为替换、更新本公司 2018 年-2024 年度投放设备。数量约 300 台(十路充电桩、两路充电桩),进行分批替换更新,以及后续设备采购,涉及单位为昆明主城区 40 个小区住户以及部分高校机关单位。
8.入围规则:各标段独立评审、独立排名、独立入库。单标段择优选取 3 家合格供应商组建框架供货库。特别说明:本次入围的供应商不保证实际业务量,不代表下达实际采购订单,具体供货以采购人后续下达的正式订单为准。
9.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
10.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入围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交 2024 年-2025 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注: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货、售后服务所必需的生产或供应保障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货、售后服务所必需的生产或供应保障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9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新成立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相关证明文件】;
(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9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新成立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相关证明文件】;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1.6 信誉:(1)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书面承诺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响应文件中须附查询截图(以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允许跨不同标段参与投标。
2.各标段专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为设备供货框架入围招标,不强制要求工程施工类资质及现场安装相关资质,不作为本次入围资格门槛。注: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有效授权文件,授权有效期须覆盖框架协议完整服务周期;框架协议履行期间,若授权到期、撤销、失效,采购人有权暂停该供应商参与本标段比价资格;未在 15 个工作日内补齐有效授权,启动清退流程。
标段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四轮车)
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持有原厂有效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产品须具备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认证(如 CQC)、交流充电桩按 GB/T 20234.2-2015、直流充电桩按 GB/T 20234.3-2015 执行并提供相应型式试验检测报告、合格证书及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标段 2: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及配套(两轮车)
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持有原厂有效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产品须具备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认证(充电柜类须具备 UL790-Class C 防火等级认证及气溶胶灭火配置)、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书及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3.重要说明
3.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阶段开展。通过资格审查仅代表供应商具备参与后续综合评审条件,资格合格不等于直接入围;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综合打分排序,每标段择优确定 3 家入围供应商。
3.2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项的响应,一经发现全部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6 年 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项目编号;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②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③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④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凭证。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资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 元/标,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
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1.投标开始时间:2026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昆明市。
联系人:赵磊
电话:189-1022-1674
邮箱:ztzbxm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