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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项目-揭阳揭东桂岭恒晖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设备招标 2026-09-23 10:29 43次浏览

2026年项目-揭阳揭东桂岭恒晖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440000070754087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阳揭东桂岭恒晖独立储能电站项目(项目代码:2409-445203-04-01-341178)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揭阳市恒晖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揭阳揭东桂岭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拟建站址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境内,本项目拟新建200MW/400MWh储能电站,其中包括储能系统、35kV一次配电楼及二次设备通讯室、蓄电池室、综合楼、辅助用房以及其它附属运营设施等,储能站一次建成,采用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根据本项目容量及周边电网情况初步考虑,本项目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出1回220kV电缆+架空混合出线接入220kV锦霖站220kV侧户外AIS出线间隔,线路长约0.45km,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审查后的接入系统报告及批复为准。

2.1.2建设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桂岭镇健豪村、柏旺村及客洞村交界处

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0 )个月,达到全容量并网条件。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220kV储能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通信工程、220kV送出线路、储能电站并网性能测试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永久与临时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调试工程,站址现有10kV架空线路迁改、站外村道扩建、以及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与并网运行所必须的项目管理、工程检测试验、协调工作、青苗补偿等。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原件并对应加盖各自公章)。

3.3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或以上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4 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7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

3.8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2023至2025年度)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3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9业绩: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2个单项容量100MW及以上的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牵头人正式员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安排如下:

①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9日。

②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6年9月23日

③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6年9月29日16: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8时30分-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①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②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13日9时30分。

③开标地点:广州市。

联系人:赵磊
电话:189-1022-1674
邮箱:ztzbxm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