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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项目-五大连池旭阳200MW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设备招标 2026-10-09 08:48 10次浏览

2026年项目-五大连池旭阳200MW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五大连池旭阳 200MW 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五大连池旭阳 200MW 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2026]127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五大连池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0%+银行贷款 80%,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五大连池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五大连池旭阳 200MW 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1.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区域
2.1.3 建设内容:建设总装机容量 20 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新建一座 220 千伏升压站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2.1.4 投资金额:约 120000 万元
2.1.5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设规模 200MW,拟采用 20 台 10MW(混塔)风力发电机组排布,轮毂高度 180m,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新建 220kV 接网工程线路全长约 27km。
2.1.6 计划工期:总工期 24 个月(含勘察、设计、施工周期)。具体进场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书面通知为准。
2.1.7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8 安全文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
2.1.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主要由项目开工及建设所需手续办理、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风电场工程、送出工程、35kV 集电线路、征租地协调、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含各专项验收)、试运行、接入并网、并网发电验收及竣工验收、验收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组成,直至项目竣工投产符合国家、行业的标准和要求并移交项目业主的全部工作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
本项目勘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自可行性研究完成至全面竣工投产的全部勘测设计工作)及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包括 220kV 升压站及送出工程)微观选址、地形图测量、地质勘探、水文资料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接网工程可研专题报告及批复、电能质量专题及测试等,满足国家、行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勘察、设计和服务等。
(2)设备、材料采购
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一二次设备、根据电能专题提升短路比措施的相应设备、集电线路材料、升压站设备材料、外送线路材料、接入间隔设备材料、防雷接地材料、视频监控设备、电力电缆、通讯电缆、自动化装置及所有辅材材料的采购、供货、保险、催交、运输、卸车、功能试验、现场保管、技术服务等。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品牌和技术参数须经招标人审定确认。另外,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安全设施配置按照技术标准和专项约定配备。
(3)工程施工
本项目风电机组、箱变、集电线路、升压站、外送线路、接入间隔土建施工、安装和调试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基础工程;箱变基础;风电机组吊装平台;风电机组塔筒安装、机舱组装及安装(传动链组装)、叶片安装、机组内电气连接、控制电缆布线连接;大型吊装机械进出场;防雷接地工程;集电线路土建与安装;风电机组、塔架、配件等卸车、检验、保管及风电机组安装手册中表明的其他安装内容;配合风电机组厂商进行机组验收、调试;升压站土建工程;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与试验;外送线路土建、安装调试;接入间隔土建、安装调试;道路工程、表土管理、复垦工程;安全设施、临时设施;消防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站内外调试、启动试验、并网发电、仿真建模及涉网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及满足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必要工作。
(4)工程资料
投标人负责提供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有关工程资料、物资资料,以满足当地电网及其相关上级单位、监检部门检查、验收需要,所需资料壹式陆份。投标人必须确保项目完全满足招标人正常使用且满足本合同要求的所有功能和标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要及时归档,归档资料满足国家相关档案管理标准要求,最终通过发包人的档案验收。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电站移交前必须满足电网公司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5)工程保险
本项目工程(含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及其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的人员、施工用机械设备、车辆购买并保持按照电力工程建设良好的惯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购买的保险(含风电场试运行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保险等),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设计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机械损坏险等。
(6)征地及协调
本项目涉及的永久及临时用地的征地、租地、协调及各项专题手续办理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承担土地出让金;负责用地红线放样、记录、钉、拉线、影像留存及按土地权属主体出具界限图等工作;负责项目所有用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费用、负责项目所有用地所有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负责临时用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生活临建、弃土场、临时道路、直埋电缆等临时用地)的协议签订、表土剥离、复垦复绿及验收手续、协调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调研黑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现行土地征收及补偿政策、计费基数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7)工程建设手续及证照办理
本项目开发、建设及投运所必需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及证照办理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审批手续(整套合规性手续等)、土地手续(建设四证等)、质量监督手续(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及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发电许可手续(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各项手续办理节点应满足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开工及并网、验收、移交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综合包含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各项税金及规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相关税费对应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计入报价中。
(8)并网服务
本项目并网手续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政府或职能部门、电网公司等组织的各类验收);办理相关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通信通道开通调试、通信通道技术服务、通信设备运维服务等);电网要求的其他并网测试(保护定值计算及校核、仪表校验、等保测评及备案、稳控装置等相关涉网设备采购、安装等)及验收手续等。
(9)验收服务
本项目验收手续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验收(含安全、水保、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三同时”和劳动安全、档案等各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审计配合;临时征用土地复垦施工及验收,并承担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实施、会议承办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及费用。
(10)质保服务
本项目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其中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 年,风机整机质保期为 5 年)。
(11)其他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作为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可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备本项目主体设计工作实施能力;
(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实施能力。为拓宽潜在投标人范围,充分市场竞争,投标人可按自身单位性质,满足上述其中一类资质要求参与投标。
若投标人仅具备上述第 (1) 项设计资质,投标人须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设计工作;非主体施工工作,中标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
若投标人仅具备上述第 (2) 项施工资质,投标人须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施工工作;非主体设
计工作,中标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对应设计资质的单位。
重要提示:本项目主体关键性工作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将主体设计、主体施工业务全部分包或转包;所有分包方案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总承包单位对本项目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验收移交承担全部责任,不因分包而免除总承包人的责任。
3.2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 个项目规模 100MW(包含100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 EPC 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注: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及证明材料等。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3.4.1 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 个月
(2026 年 07 月至 2026 年 09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4.2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3 要求投标人(设计资质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设计注册执业证书,证企相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 个月(2026 年 07 月至 2026 年 09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4.4 要求投标人(施工资质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证企相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 个月(2026 年 07 月至 2026 年 09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5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近三年 2023 年 1 月 1 日-2025年 12 月 31 日真实、有效、完整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
3.6 对投标人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行政处罚期内;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投标。
(2)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记录内容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拒绝投标。
(3)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3.8 其他
3.8.1 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8.2 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获取方式:
4.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每日上午 09:00时至下午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招标文件费缴纳凭证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纸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现场开标,投标人需按时到达现场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6.3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联系人:赵磊
电话:189-1022-1674
邮箱:ztzbxm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