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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项目=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石油化工 2026-04-22 16:59 16次浏览

2026年项目=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公司”或“采购人”)拟选聘律师事务所为我公司提供2026-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就对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参选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GKBX20260421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制度建设、公司决策、主营业务、重大企业行为、合同管理、日常法律事务、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法律纠纷处理及其他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

(一)制度建设。为我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制定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提供内部审计相关法律咨询,协助我公司建立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二)公司决策。为我公司的各项决策提供准确的法律、政策依据和法律建议,根据我公司需要列席我公司决策、办公、专题等各类会议。

(三)公司主营业务。审查我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规章制度,并提出专业法律建议。根据我公司要求,参与融资租赁项目论证、项目法律风险分析等事项,协助我公司设计项目方案,审查项目各项文件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及建议,对每个融资租赁项目发表独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我公司处理逾期项目的追偿、处置等,根据我公司要求出具催款函、律师函等。

(四)重大企业行为。根据我公司要求,为我公司投资、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企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增资扩股、企业重组和资产重组行为等)提供法律咨询。

(五)合同管理。协助我公司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根据我公司要求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协助起草合同并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充分提示法律风险并提出合理建议,最大程度维护我公司权益。

(六)日常法律事务。根据我公司要求,针对我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各类法律文件进行处理,就我公司日常业务所涉及的法律风险分析、法律风险控制提出建议或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法律培训。根据我公司工作内容和时间,每年度为我公司提供专题法律培训不少于四次(线上/线下)。

(八)法律咨询。随时接受我公司法律咨询,并及时作出解答。

(九)法律纠纷处理。协助我公司纠纷的协商、调解,为我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出具律师函等法律文件,协助我公司采取补救措施。

(十)其他法律顾问服务。根据我公司要求,提供其他法律顾问服务,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服务内容以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近三年内(2023年4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地址: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参选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参选人应当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参选人参与本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采购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等。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递交响应文件的参选人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参选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系统故障导致参选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参选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参选人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参选人,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参选人,可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窗口按照宜宾市数字证书办理服务信息办理。

参选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参选人真实意思表示,参选人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四)参选人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五)参选人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六)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1.在线客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2.服务电话:01021362559;

3.CA及签章服务: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

六、采购文件时间、方式及地址相关要求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2日15:30至2026年4月29日14:30。

(二)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文件上传至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向参选人免费提供,参选人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报名且在线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的视为报名成功,未报名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成功且按规定时间缴纳参选保证金(或提供保函)(如需)的,才具有本项目参选人资格。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参选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将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参选人应当重新获取采购文件。参选人未重新获取采购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注:获取的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采购文件使用word及pdf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

(四)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6年4月26日14:30。

(五)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6年4月26日14:30。

七、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选时间、地点、方式

(一)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选时间:2026年4月29日14:30。

(二)参选文件递交方式、地点:参选人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递交参选文件。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

八、响应(参选)文件解密、开启时间

响应(参选)文件解密:参选人应当在响应(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其成功递交的响应(参选)文件进行解密。除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解密外,未按时解密的,将由采购人作无效响应处理。响应(参选)文件开启时间:全部响应(参选)件完成解密或者响应(参选)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开启已解密的响应(参选)文件。

九、评审时间、方式

评审时间:2026年4月29日15:00。

评审方式: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评审。

十、采购信息

十一、注意事项

(一)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并参考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最终由评审小组综合判断是否认定为串标。认定为串标的,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投标(响应)保证金(如有)。

十二、其他说明

(一)参选人自行承担参与采购的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公司纪检委员或纪检监察人员将全程参与本次公开比选工作各环节监督工作,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康春 联系电话:13679620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