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业务银行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FW2026-01-0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业务银行入围项目,招标人为太原市促进现代物业发展中心(太原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太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开户与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维修资金存储效率与资金安全管控水平,有效做好维修资金保值增值工作,保障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
2.2 招标范围:太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入围,提供维修资金归集交存、使用拨付、专户分户管理、资金结算、计息对账、系统对接等专户管理配套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3 入围数量:十家
2.4 服务期限:三年
2.5 服务地点:太原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的商业银行(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省级分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本项目专项开户及服务授权书,授权文件载明的承办机构须与投标主体完全一致(若投标人所属银行在本省未设立省级分行,可由承担本省域管理职能的分行出具)。本项目投标主体即为最终服务承办机构,不允许投标主体与实际承办主体相分离;
3.2 投标人所属法人总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所属法人总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 同一法人银行仅限一家符合资格要求的机构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同时授权多家机构参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3)金融许可证;(4)专项开户及服务授权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太原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