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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延边分行房屋零星维修维护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设备招标 2026-04-23 08:21 14次浏览

(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延边分行房屋零星维修维护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HYHX-202601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延边分行房屋零星维修维护定点供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工商银行延边分行房屋零星维修维护定点供应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延边分行房屋零星维修维护定点供应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公告:
本项日 不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2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延边分行房屋零星维修维护定点供应项目,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行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延边分行房屋零星维修维护定点供应项目:
2. 项目编号:JLHYHX-2026015
3. 项目预算:390万元(3年)
4. 招标内容 延边分行本部及辖内所有支行、网点营业用房、办公用房、附属设施零星维修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
6.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100%)(折扣率不得超过100%且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报价)
7. 入围供应商数量:入围2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2. 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的证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 未被工行清退或列入负面供应商清单(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 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并提供廉洁承诺书);(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 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要求净利润成立期间不为负;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 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在延边州内具备常驻服务团队、维修机具及应急响应能力;
(3)具备7×24小时维修服务与应急抢修能力。
8. 其他要求
(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标准:
(4)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在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5)供应商承诺入围后用工行账户进行资金结算: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2日至2026年04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 邮件主题注明“招标编号 文件购买”: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5)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承诺书。
2.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189-1022-1674
邮 箱:ztzbxm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