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行常规物业、司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哈密市分行(招标人)委托,就哈密分行常规物业、司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行常规物业、司勤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HMJC2026-3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常规物业、司勤服务合计共21份,服务地点在哈密市区及各县域:
服务内容 服务需求(份) 工作地点
保洁服务 8 哈密市、新星市
小计 8
餐饮服务(主厨) 1 哈密市
餐饮服务(帮厨) 2 哈密市
餐饮服务(主厨) 1 新星市
餐饮服务(主厨) 1 巴里坤县
小计 5
维修服务 1 哈密市、新星市、巴里坤县
小计 1
驾驶服务 7 哈密市、新星市、巴里坤县
小计 7
合计 2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2860000元
(二)采购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符合不少于3家供应商条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如为分公司投标,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5年财务报表未作审计的,须出具本单位财务报表并加盖印章,同时出具报表真实性承诺函,后期查出提供虚假资料情形将进行废标。
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案例不得少于一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案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和简介、合作方名称、合作期限及盖章页)。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8.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9.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划分标段,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3. 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4.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5.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6.投标人若接触招标人数据、招标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招标文件发售: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10时30分至2026年5月9日1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售 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按顺序提交一份成册文件。投标人应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彩色、清晰的PDF格式文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称及邮件主题: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正文: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邮件主题、内容、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
求,否则可能视为无效获取材料。
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人前来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前来投标的)、③三年审计报告、④信用查询截图、⑤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文件递交:
(一)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11时0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哈密市。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5月19日11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新疆哈密市。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