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海德支行现址消防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海德支行现址消防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2024-YW-05157-27;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海德支行现址消防工程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
(1)本项目服务内容为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海德支行现址消防工程,中标人承接招标人海德支行现址消防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设备调试及联网、消防报建报验及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工程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等工作。
(2)中标人数量:1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警示(全行级、深圳本行级)、禁用(全行级、深圳本行级)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不允许未经招标人允许的分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0)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或以上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1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中标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消防工程项目的供应商(非入围),不能投标本项目。以招标人给出的名单为准。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04月30日8:30起至2026年05月09日17:30止。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地点:深圳市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