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冀银金租法律服务律师库入围单位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银金租法律服务律师库入围单位选聘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冀银金租法律服务律师库入围单位选聘
2.1.2入围期限:2年
2.1.3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2.1.4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为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拥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04月01日至今)应具有不低于3个金融企业法律服务案例,提供项目合同代理协议(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5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2023年4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2026年5月9日下午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传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完整公章的下述PDF格式资料经审核通过并缴费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授权委托书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须体现投标报名相关事项);
(3)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表1)。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时00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189-1022-1674
邮 箱:ztzbxm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