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本部消防设施维保、维修及消防控制室值守项目项目公告
类型:公开招标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本部消防设施维保、维修及消防控制室值守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CGXM21199926030004,交通银行编号:CGXM21199926030004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本部消防设施维保、维修及消防控制室值守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交通银行沈阳本部消防设备设施维修、维保服务与消防控制室值守服务整合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涵盖沈阳本部1座办公楼(含营业部)、38家营业网点(不含营业部),总建筑面积82013.74㎡(办公楼51826.17㎡、营业网点30187.57㎡)。需供应商具备相应消防维保资质,且满足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内部管理规定要求,提供一体化、专业化的消防维保维修和消防控制室值守相关服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查询截图)。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
10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登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shhxf.119.gov.cn)界面,提供单位类型页截图。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04月08日08时30分起至2026年04月15日17时00分止。
7、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元/本,售后不退 。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地点:沈阳市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