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市分行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委托,对其 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市分行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_HN260042/01)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市分行物业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衡阳市分行本部及县支行物业服务,包括司机驾驶服务、本部文印(会务、接待)服务、本部报刊杂志收发服务、水电设备维修维护服务、本部食堂餐饮服务、城区支行及县域支行食堂餐饮服务、支行办公楼保洁服务、支行办公楼门卫值守服务、本部大楼大院及附楼保洁服务、县支行营业网点保洁服务、城区营业网点保洁服务、临时/专项服务(招牌清洗、食堂服务、租赁房屋物业管理服务、离行式自助银行保洁服务等)、员工早中晚餐。预算费用为1837.9348万元(含税)。详见采购需求。
2.3 服务期限: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2特定资格要求:
1.至少具备一个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与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合作,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的物业服务(含食堂餐饮服务)合同案例。
提供资料:(1)物业服务合同案例扫描件,须包含食堂餐饮服务内容;(2)该合同项下累计金额≥200万元的结算发票扫描件;(3)每张发票须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屏。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
提供资料: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1.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者存在共同的高管人员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投标人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
4.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投标人暂停合作、禁用、退出等处理期内。
特别提示: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近两年已累计处理不良行为供应商近三百家,不良行为主要涉及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违反建设银行采购廉洁自律公约、不诚信履约等,其处理方式包括暂停合作、禁用、退出等。供应商因不良行为受到处罚,处罚期内供应商在全国建设银行的投标资格均会受到影响。
8.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或有迹象表明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提供《投标人近亲属在建行任职回避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6年4月7日09时00分至2026年4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文件费200元/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09时30分。
6.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