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度法律服务入围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度法律服务入围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度法律服务入围项目
1.2 采购人: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供应商采购管理活动,维护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供应商的信息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与质量,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及效益,促进供应链管理优化升级,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入围。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任务分配:服务有效期间,采购人及采购人相关单位将根 据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入围供应商数量和入围供应商的服务水平等因素,通过一事一议或采购人规定的其他方式选取其具体采购项目的合作方,并根据后续具体采购项目需求与其签订后续采购合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包括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度法律服务项 目,包括不限于常法服务、案件诉讼代理、非诉专项服务代理等。
2.2 服务时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个年度。
2.3 服务地点:以后续项目补充合同签订为准。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以后续项目补充合同签订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未被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处以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等重大处罚;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2个常法服务及3个建工类案件诉讼代理的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关键页是指: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项目负责人信息内容、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案件类应同时提供案件生效判决书。(案件类业绩认定时间以案件生效判决时间为准;常法服务业绩以合同约定的完成期限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供应商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基本信息、所内律师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境外分支机构并提供查询截图;同时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律师执业证书,注册单位须为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执业5年以上(从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中执业证号年限为准)且需为合伙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签字律师承担过 2件建设工程类代理案件的项目负责人、1个地级市或地区行署或自治州或直辖市辖区级及以上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
主办律师5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注册单位须为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执业3年以上(从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中执业证号年限为准);每名主办律师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承担过1件建设工程类代理案件的项目办理律师、1个地级市或地区行署或自治州或直辖市辖区级及以上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
以上均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关键页是指: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项目负责人信息内容、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案件类应同时提供案件生效判决书。案件类业绩认定时间以案件生效判决时间为准,常法服务业绩以合同约定的完成期限时间为准。)
提供的业绩合同单位的企业属性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的企业名录(或监管企业或国企名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等,截图需直观体现各层级关系。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标段)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关活动均无效。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4月25日10:00起至2026年5月5日2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文件0.00元/标段。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10:30。
5.2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6.1开启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联 系 人:赵 工
电 话:136 -9158- 3256
邮 箱:ztzbxm01@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