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全国采购与招标网!

2026年招标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湛江市分行法律诉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服务招标 2026-04-30 23:39 25次浏览

2026年招标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湛江市分行法律诉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委托,就湛江市分行法律诉讼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湛江市分行法律诉讼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B-16-04A-2026-D-F-E09905),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供应商)可前来参加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湛江市分行法律诉讼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ZB-16-04A-2026-D-F-E09905

2.3 龙集采编号:GD260057

2.4 采购内容:选取4家入选供应商为湛江市分行法律诉讼服务项目提供服务。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住房按揭类、个人信用贷款(含建易贷等各类个人信用贷款)案件、普惠类信用贷款案件(含裕农贷等各类贷款)、普惠类抵押贷款案件(含裕农贷等各类贷款)、信用卡类、大中型案件、被诉类、劳动仲裁等其他纠纷案件,合同期限2年。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预算:2年含税采购预算3700.57万元,以上金额为招标人预估金额,实际结算以发生金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注册的并取得有效执业许可证及2024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分所,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所对分所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同一律所总所与分所、分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均投标无效。以总所参与投标的,总所以外律师不可代理本项目案件,以分所参与投标的,分所以外律师不可代理本项目案件。

3.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下载存档,投标人为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上述情况,所有相关投标人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6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中国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中国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中国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系统供应商处理处罚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3.9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情形包括但不限于: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b.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c.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10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中国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中国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投标人必须通过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领取招标文件。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投标人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相同股东、管理关系或属同一集团的,均不被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提示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自2023年以来没有被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及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下载存档)(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credit.acla.org.cn/)

3.15投标人执业律师数量要求:a.投标人所内执业律师人数须在8人(含)以上;b.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执业律师不少于2人(不含实习律师)。上述执业律师均应满足2024年年检合格(含“不评定等级”)及不存在违法违规受罚情况,投标人须出具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投标人执业律师名单及执业证书扫描件,证明文件须体现考核结果。

3.16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代理金融纠纷案件的案例,需提供裁判文书(含判决书或裁决书或调解书或裁定书等,以立案案号为年份依据)关键信息页扫描件(只认投标人自身代理案件,投标人总所、分所代理案件不纳入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4月30日起至2026年05月11日17:00期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1日9时30分整。

6.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7.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9.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9.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9.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189-1022-1674
邮 箱:ztzbxm01@126.com